面向个人与私营企业的联邦、FTB、CDTFA 与 EDD 关键期限——按今天的日期排序,每次访问自动刷新。
联邦 1040-ES 与加州 540-ES 上一税务年度第四季度预缴。
向员工/承包商及 IRS/SSA 提交 W-2 与 1099-NEC;Form 941 第四季度;EDD DE 9/DE 9C;CDTFA 第四季度销售与使用税。
联邦 1120-S 与 1065(或申请延期);加州 100S 与 565/568(历年制实体)。;已作 PTET 选择的实体须随税表缴清 PTET 余款。
Form 1040 与加州 540(或延期——延期仍须缴款);第一季度预缴(加州为30%);历年制 Form 1120 与加州 100;加州 LLC 800 美元年税;上年 IRA/HSA 供款截止;FBAR 到期(自动延至10月15日)。
Form 941 第一季度;EDD DE 9/DE 9C;CDTFA 第一季度销售与使用税。
联邦第二季度预缴;加州第二季度预缴(40%);选择 PTET 的穿透实体须完成加州 PTET 预缴。
Form 941 第二季度;EDD DE 9/DE 9C;CDTFA 第二季度;历年制退休计划 Form 5500(或延期)。
联邦第三季度预缴(注意:加州第三季度分期为0%,无需缴纳加州款项);延期后的 1120-S 与 1065 最终截止。
延期后的 Form 1040 与加州 540 最终截止;延期后的历年制 Form 1120;FBAR(自动延期后)最终期限。
Form 941 第三季度;EDD DE 9/DE 9C;CDTFA 第三季度销售与使用税。
历年制 C 型公司第四季度预缴(联邦与加州)。
Roth 转换、慈善捐赠、年度免税赠与、新设雇主退休计划、S 型公司合理薪酬发放,均须在年末前完成。